DOI:10.20047/j.issn1673-7210.25092181
中图分类号:R197
叶盛楠1, 田梦媛2, 亢艺蓉1, 向阳3, 康红4, 周君1
| 【作者机构】 |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工会; 2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西单事务管理处; 3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 4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内科 |
| 【分 类 号】 | R197 |
| 【基 金】 |
医疗机构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宗旨的社会组织,承担着为公众无差别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任[1]。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医疗机构改革不断深入,现代化医院建设需求日益迫切,如何更好地发挥其公益性价值,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已成为医院管理的核心目标。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2]从国家顶层设计高度为医院民主管理指明方向,其明确要求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医疗机构民主管理的关键途径,既能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智慧和创造力,助力医院发展,又是实现职工自身全面发展和民主权益最大化的重要载体。通过这一制度开展科学、民主管理,能推进院务公开、畅通建言渠道、回应职工关切,对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建设医院职工利益共同体等方面意义重大。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影响其作用的充分发挥。基于此,本文深入探究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维护职工权益机制的现状,剖析现存问题并提出完善策略,希望能为医疗机构在实践中优化职工代表大会运行、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提供有益参考。
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经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表达意志诉求。由主席团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在闭会期间,可以通过民主管理专门小组进行不间断的民主管理工作;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包括参与民主管理,听取医院各类报告;实施民主决策,决定职工权益相关事项;履行民主监督,审议提案、监督落实并评议干部;建立健全沟通机制,丰富沟通渠道。目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已有专门制度规定了必要的程序和规范,是具有权威性、群众性、代表性及完整性的代议制民主制度。
从人民民主理论出发,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医院职工选举代表参与医疗机构管理的理论根基在于人民当家作主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6条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医疗机构的利益相关者是与医院具有利害关系的、影响或受医院经营行为和后果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组织,可以将其分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和外部利益相关者[4]。其中,内部利益相关者为医院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等职工群体,因医疗机构本身的公益性和公办性,职工与医院根本利益一致。因此。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既利于医院科学决策,又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只有依靠全体职工共同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够调动职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奉献医院的积极性,实现“院职双赢”的良性循环,推动医院的高质量发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院务公开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制度是医院民主管理的前期实践,成为医院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载体。2006年,原卫生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5],就院务公开工作明确提出要求并在2008年发布的《医院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信息目录》[6]中,明确以职工代表大会形式作为医院院务公开的项目。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推进政事分开,完善医疗机构法人治理机制,并在2015年和2016年重申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的民主管理职责,强调应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医院职工代表被纳入医疗机构理事会成员。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强调应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2]呼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应加强重视职工意见与职工切实利益。2018—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断规范和完善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并纳入章程范本。2022—2023年,通过开展医疗机构党建巡查工作在分院区建设管理、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中强调职工代表大会作用。2024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766号建议进行答复,表示已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医院民主管理制度,未来还将继续健全机制保障医务人员权益。至此,职工代表大会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不断发展完善,其作用日益凸显。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机构。在制度设置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应明确每届职工代表任期、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次数等,严格按法定程序召开,落实报告、票决等制度,建立常务机构和巡视制度,闭会期间通过联席会议保障民主管理,还可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在工作程序上,职工代表大会届期3~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且2/3以上职工代表出席,由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会议。部分医院休会期间重大事项可召开主席团相关会议,部分单位设民主管理小组或委员会以实现民主管理不间断,例如华山医院设立民主管理小组,新华医院设立工伤管理小组等。在代表结构占比方面,职工代表占全体职工不少于5%且不少于30名;超过100名时超出部分的代表人数协商确定。一线职工代表大于50%,同时保证女性、青年、非在编及劳务派遣工等群体代表占比。在代表履职方面,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需具备较高素养,关注各方动态并形成调研材料,如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通过职工代表向选区职工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等方式,加强职工代表与选区职工群众的密切沟通和联系。
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赋予职工一系列重要权利,保障职工参与医院管理、维护自身权益。职工拥有民主选举权,有权通过公正、公开的选举流程,依据医院相关章程和程序选出职工代表,如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采用以科室、病区为选区的办法,采用自下而上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产生代表。提案权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部分,涉及面广且蕴含民意,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是评价医院民主管理水平的指标,加强提案工作有助于畅通沟通渠道,例如天津市肿瘤医院通过提案软件系统完成相关工作。在表决权方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其他重要问题,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由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如金湖县人民医院通过投票表决相关管理办法和绩效方案总则,且重要事项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形成会议纪要并落实。同时,职工还享有重大事项知情权与监督权,医疗机构需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提案办理、医院管理经营、职工切身利益等相关情况,如铜仁市人民医院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审议相关方案,部分医院还将干部廉洁自律、院务公开等情况报告,并通过设立意见箱等方式收集建议,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查监督[7]。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有权参与涉及自身利益的民主管理,医院在研究重大问题和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时,需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且有工会代表参与,同时要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7]。然而,在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的实际过程中,尽管有着明确的制度与程序设计,却依然面临着诸多复杂且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3.1.1 职工代表大会主体地位不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36、38条规定:“国有企业以及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医疗机构作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其工会委员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医院民主管理。但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并非常设机构。实际上,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之间的职能划分常存在认识不清的情况,工作机构与常设机构具有原则上的区别。常设机构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而工作机构没有这种职权。常设机构的任务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大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及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组织工作,办理职工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而工会的工作内容则包括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与支持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活动等。为防止关系不清、职责不明等情况,应当采取一系列举措对二者加以区分。可借鉴北京积水潭医院的工作方法,将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的工作制度分别公示,提高职工代表与工会代表之间的辨识度。
3.1.2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有限难以发挥作用
职工代表大会能否发挥作用与医院对于民主管理的重视程度相关。实践中存在民主意识尚未完全融入医院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现象,导致民主管理虚化等情况发生。首先,现有的民主管理工作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如部分医院院务公开意识薄弱,存在部分公开、延迟公开、小范围公开等现象,且可能由于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院务公开信息化支撑不足[8]。其次,部分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围绕行政而不是围绕职工开展工作。职工未能充分意识到自己作为医院的一分子有权参与医院运营发展重大事项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决策,参与意识不足,建言献策更是甚微。最后,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呈虚化、形式化现象。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程序不规范,缺乏管理等。按照相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包括闭会期间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也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确认,然而一些规模较大的单位为了提高效率,甚至只用2 h就走完职工代表大会流程,导致职工代表大会的预期效果大打折扣[9]。对于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有的单位行政领导事先通过工会摸底,对于较难解决的意见,工会会与提案人沟通撤回,以免影响提案的落实率。个别单位党政领导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先定主要议题,职工代表只能在相应议题下提出建议,不利于民主管理工作和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推进。会后各项提案落实力度不够,会使职工对于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认可度较低,进一步导致职工代表大会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10]。
3.1.3 职工代表大会相关法律责任与处罚规定不完善
目前,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较为分散,散落于多部法律及政策文件中,并且基于医疗机构单位性质的特殊性,在部分文件中,有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只能参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条款执行。例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2]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却未有更进一步的建设目标与要求,医疗机构民主管理及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可能不能引起部分单位主要领导的足够重视,导致医疗机构民主管理的落实主要取决于单位领导对职工代表大会的认同度及内部的民主氛围。同时,相关法律并未规定“罚则”。若某法律未提及“罚则”,本可依据他法进行约束,但医院民主管理工作实际较难执行。这应属法律的短板,需要医院领导重视,借助党、政、工的各项工作加以推进。
3.2.1 医院方职能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职工代表大会性质及关系尚未厘清。现有职工代表大会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性质表述宽泛、定位模糊,立法滞后且法律责任缺位,导致职工代表大会性质、职能、权限等不明确,与决策、经营、监督机构等关系难辨,民众对其地位认识不一,实践中出现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尴尬的情况,同时职工代表大会与医院内部其他组织,如党组织、行政组织、工会组织的关系也难以厘定,常出现机构混淆、权力越界问题,如何协调配合发挥民主效能有待思考。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越权“一言堂”决策现象突出。在现代医院管理体制下,院长行政首长负责制虽强化了领导办院责任,但也使领导权力过大,权力高度集中在内部人员手中,易产生“内部人控制”“一言堂”等情况,影响医疗机构民主决策的透明度与专业度[11]。内部人员基于自身利益盛行“人治”的情况下,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民主程度只能依赖于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程度,为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公平公正开展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风险,甚至可能与职工利益形成冲突,使内部管理透明化程度低。
3.2.2 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存在的问题
3.2.2.1 组织制度层面 在任期方面,2022年3月国家发布的《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12]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5年,由各单位依实际确定。然而现实中,部分医院直接套用该期限,未结合自身情况,导致任期模糊、不确定性高;还有医院将任期定为2年,不在规定范围,不仅使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繁琐,还增加重复工作,换届也易流于形式。在主席团方面,职工代表大会依据规模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主席团,由其主持会议、处理重大问题,且工人、技术人员、普通管理人员比例不少于50%,工会主席常参与其中。但实践中存在一线职工代表、科技人员代表比例不足50%,党政领导兼任代表导致职工代表大会有“干部化”倾向的问题。在代表资格上,《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12]指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及被派遣劳动者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可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实际要求存在资格限制模糊、不完整的情况。很多医院将代表资格限定为“医院职工”,却未明确界定,也未说明是否涵盖在编和合同制职工,部分医院规定代表需享有政治权利,这在工作制度中直接规定是否合适有待商榷。同时,在选举单位划分及其比例上,《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12]提出应以分公司、部门等为基本选举单位,医疗机构多以科室为单位,但也有以工会小组为直接选举单位的情况,这易混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阻碍职工代表大会独立发展。同时,医疗机构内部职工代表比例规定差异大,存在领导干部比例过高,而女职工代表占比要求被忽视的现象。
3.2.2.2 职工权益维护层面 在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中,存在着一些影响其发挥民主管理和保障职工权益的问题。在表达意愿渠道与方式上,传统职工代表大会因医务人员工作繁忙、医院多院区管理等因素,召开不便且代表思考时间不足,1年仅召开1~2次,平时小范围讨论代表性欠佳,虽部分医院探索网上职工代表大会平台,但仍需优化。在提案支持方面,现实中缺乏完善调研流程,主观决策多,缺少数据、专家评估和法律咨询辅助,导致会议决议可能违反规定、不符实际需求或实施困难,影响医院发展。同时,议题后处理与落实也存在问题,包括存档资料不规范、提案分类不规范、统计手段落后,以及提案落实反馈跟踪督办力度和持续性不足,办理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反馈等情况时有发生。
3.2.3 职工代表方存在的问题
①职工代表管理与培训不足。职工代表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肩负接受培训等义务,然而当前医疗机构对职工代表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多数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未对培训做出规定,即便部分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设有专门委员会,开展职工代表培训工作时也缺乏规范性与落实力度。这种管理与培训的缺失,使得职工代表在履职时缺乏必要的知识与技能支撑。②职工代表履职存在怠于行使职权的现象。由于基层职工代表占比不具优势,与院长负责制下领导干部的强势形成矛盾。在科层制组织结构中,职工代表常被迫妥协,出现“代而不表,表而不代”的情况,切实为职工争取决定权困难重重。③职工代表提案质量与履职质量亟待提升。提案质量上,职工代表存在提案结构不完整、案由描述不清、定位不准,以及代表与代表、代表与职工间沟通不足导致提案矛盾等问题,医院则存在不调研、不认真办理或部门间推诿提案办理等情况。在履职质量上,职工代表因结构多元化导致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代表政治素质低、参政议政能力弱、履职意识差、大局观念不足,在会前、会中、会后都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极大影响了职工参与医院民主决策、管理与监督工作。
4.1.1 制定规范性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和章程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表达意愿和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平台,能够有效促进职工的参与感和主人翁意识。制定规范的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和章程,有助于将医院的政策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执行。例如,医疗机构可以成立一个由人力资源部门、工会代表及法律顾问组成的工作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方式广泛征集职工意见,确保制度设计合理、科学,且具有可操作性。邀请法律、医疗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对制度草案进行评审,确保其合法合规,且符合医院实际需求,并将制度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确保其获得广泛认可和支持。制度通过后,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全体职工了解并掌握新的制度及其执行要求。但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公示应归属于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下,而不应当与工会混淆。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有效运行。
4.1.2 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维护职工权益效能
为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维护职工权益效能,可从权力和权利制约两方面着手。在权力制约权力方面,医院党委需严格规范履职,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将职工代表大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法规建制、职权落实、程序开会等要求,支持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会前、会中、会后工作程序,形成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多方配合、职工参与的民主管理大格局[13]。在权利制约权力方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要坚持医护员工广泛参与,这是民主管理的重要基础,在征求职工关于医院发展和个人权益等意见建议、保障职工参与医院建设、维护职工利益的同时,不能忽视民主管理也是接受民主教育、增强民主素质的过程,只有依法有序开展民主管理,才能化解医护员工民主认识不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保障医院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4.2.1 科学设置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构
在代表任期方面,可以参考《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12]并结合医院实际,在“3~5年”区间明确职工代表大会任期年限,增强确定性与公示公信度,同时明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别在第一季度制定本年度发展规划、提出民主议案,第三季度以上级党代会思想为指引端正发展方向,规范流程,提高职工代表工作效率与参与度[14]。
在代表资格方面,应当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参与性,确保准入资格普遍、平等,严格把关职工代表比例、结构,明确编制内职工和合同制员工都有参与选举代表资格,科学合理构成职工代表,参考相关条例对各类人员占比进行限制,机关各部门至少有1名职工代表,医院领导不占基层代表名额,还可根据情况设置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席位或组织职工旁听。
在主席团配置方面,聚焦高质量发展,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团,工作听取党委声音,职工代表大会建设离不开行政与工会组织支持,休会期间可由工会作为工作机构或设置常设委员会。如北京医院通过竞聘方式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定位于“医院智库、民间纪委”,畅通渠道,汇聚意见与建议[15]。
在专门委员会设立方面,职工代表应当有序参与民主管理,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全程活动。民主管理专门小组会前引导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推动代表调研、提出有价值提案;会中配合会议开展;会后组织日常民主管理活动,反映问题并参与监督。部分医院闭会期间设置常设委员会保证民主管理连续性,如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等机构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
4.2.2 优化职工代表大会运行程序
在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工作中,科学设置投票方式和优化选区与代表比例至关重要。投票是职工表达意愿的直接途径,应重视投票方式规定,可兼采举手表决和秘密投票,一般性事务举手表决以增强可执行性;特殊性事务可使用电子投票器等工具,增强秘密性,提高投票工作效率。同时选举采用直接选举与差额选举相结合的方式,既方便实施、反映职工真实意愿,又能形成内部竞争、扩大候选人范围,保障选举公正公平,提高职工代表的代表性和工作效率。在选区划分方面,以科室为依据进行直接选举的选区划分,职工代表比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变通性规定,严格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13]标准,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等一般不超职工代表总人数的20%,适当向临床一线人员倾斜,可采用“并立混合制”选举方式,还要保证女性职工、青年职工代表数量,避免男女比例失衡、论资排辈,为女性职工和青年职工提供发展平台,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2.3 妥善维护职工权益
维护职工权益是保障医院稳定发展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关键。需要制订一系列完善的措施旨在全方位、多层次地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推动医院的持续进步。
①应当积极探索并强化院务公开形式,通过多种方式推进院务公开。利用职工代表大会、早交班会等形式,借助医院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三重一大”落实情况、人员招聘等信息,开设院长信箱供职工交流,建立科室民主管理与监督小组,完善科室工作机制,促进院务公开向科务公开延伸。对外,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按规定公开执业信息、投诉渠道等,防范医疗纠纷,保护职工权益。
②优化维护权益的实施路径。深刻认识到搭建职工代表是反映民意平台的重要性,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采用实体与网络职工代表大会结合方式,弥补实体会议不足。网络平台开设提案提交系统,如上海市肺科医院探索的双平台模式,实现职工代表大会常态化管理[16]。开发日常线上提案系统、民主监督等模块,在职工代表大会休会时使用,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关乎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上的作用,满足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③借助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工具,提高提案质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职工表达诉求、为医院发展提建议的方式。要做好提案征集到反馈的一系列工作,充分利用AI工具,辅导职工代表高质量完成提案。畅通提案渠道,由专门小组或委员会受理并严格审核提案,必要时邀请专家支持,确保提案有现实意义和法律支持。
④建立完善的提案评选与激励机制,激励职工代表履职尽责、提升提案质量。首先,科学设立多元奖项,除综合性的“优秀提案奖”外,增设“最佳调研奖”以鼓励深入扎实的研究,设立“最佳落实奖”以追踪提案的实践成效,并创设“金点子奖”以激发创新思维。其次,构建公平的评选机制,成立由管理层、工会、专家及职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并制定公开透明的量化评分标准,确保评选的权威与公正。最后,形成提案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优秀提案进行重点孵化和跟踪落实,并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沙龙,从而构建起“提案-评选-激励-落实-提升”的完整闭环,最终全面激活医院民主管理的活力。
⑤加强落实督办提案后处理。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常务机构牵头分解提案和会议决议任务,全程督办。牵头科室反馈办理结果及未完成原因,确保提案办结[17]。医院对职工普遍关注的提案在院周会集中答复,其他提案整理汇总后向职工代表逐一答复,由提案人反馈意见并进行满意度评价,增强职工对医院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4.2.4 强化提升代表工作能力
在健全职工代表培训管理制度上,将职工代表培训纳入医院管理日程,健全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培训制度,换届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全部进行1次培训,每年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组织1次专题培训,实行专题与普及培训结合,提升履职意识和提案质量;在加强职工代表能力培训方面,把握发展方向,参考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提出的“四种能力”,即提高参与、分析、调研、表达能力,通过培训使职工代表熟悉方针政策、合理分析归纳问题、了解职工需求、准确反映意见,充分了解职工代表大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意义。同时,在建立履职考核与服务机制上,健全履职激励与考核机制,将职工关心的议题纳入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利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提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主人翁”意识,以解难题、办实事、谋和谐幸福为己任,促进医院决策管理层与职工群众良性互动,参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利益关系,化解风险矛盾,提升职工满意度,将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医院治理效能,实现个人与医院共同发展[18]。
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在维护职工权益和推动医院发展中占据关键地位。尽管当前面临着从宏观顶层设计到微观运行的一系列挑战,但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机构设置等策略,依旧能够有效解决现存问题。在未来的发展中,医疗机构应持续重视职工代表大会建设,不断强化其维护职工权益的功能。一方面,持续完善制度是基础,不仅要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还要根据医院发展和职工需求及时更新,让职工代表大会运行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优化机构设置要与时俱进,结合现代医院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医院与职工的共同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让医疗机构在社会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价值。
利益冲突声明:本文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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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ration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mechanism for safeguarding work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workers' congress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its improvement strateg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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