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20047/j.issn1673-7210.25111607
中图分类号:R197.1
郑萌谋, 赵君, 刘思琦, 谢开杰, 陈琦, 王芳
| 【作者机构】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卫生健康管理政策学院 |
| 【分 类 号】 | R197.1 |
| 【基 金】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项目(2021-I2M-1-046)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项目。 |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深化,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规模已达2.20亿[1],空巢老年人占比已高达59.7%[2]。在中国“9073”养老格局下[3],“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针[4],旨在为老年人建设健全多层次、个性化的医疗与养老服务体系,医养结合模式成为应对老龄化挑战的关键路径[5]。现有研究多聚焦于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的认知[6-7]、需求[8-9]或意愿[10-12],对已接受服务的老年人的实际利用模式及影响因素证据不足。本研究旨在综合分析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利用及其影响因素,为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医养结合服务开展情况及地区分布均衡原则,于2023年5月至7月采用目的抽样方法,在江苏省无锡市、河南省焦作市和四川省成都市进行问卷调查。纳入标准:①年龄 ≥60岁;②曾经或正在接受医养结合服务;③认知功能正常,具备基本沟通与理解能力,可配合完成调查;④知情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问卷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协助下线下发放,无能力填写问卷者由家属代填。本研究经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伦理委员会批准(IMICAMS/07/24/HREC)。
本研究以安德森模型的理论框架,将影响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利用的因素归纳为先决因素、促能因素和需求因素三类,采用自编问卷进行问卷调查[11]。调查内容包括:①先决因素。指倾向于利用医养结合服务的人员特征,包含性别、年龄、教育水平、居住情况。②促能因素。指个体为获取服务所需具备的能力与资源条件,反映服务利用的可行性,包括月收入、常用药的获取情况、地理可及性。地理可及性通过询问“您能接受从居住地到最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养老机构或社区医养结合机构的距离吗?”来测量,选项为“可以接受”“一般”“不能接受”。③需求因素。指个体身体健康或功能状况而产生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自理能力下降将导致老年人对专业照护服务(如康复护理、并发症预防等)的需求增加,慢性疾病数量则反映了对长期、连续性健康管理的需求程度。因此,本研究将自理能力和慢性疾病数量作为需求因素纳入分析。④医养结合服务利用。通过询问“您曾经或正在接受的医养结合服务是什么”,获得老年人的服务利用情况。按实际接受的医养结合服务将老年人分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组和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组三组。
采用R 4.5.1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名数和百分率[名(%)]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采用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利用的影响因素。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共发放问卷3 007份,剔除空白及无效问卷后,回收有效问卷2 972份,其中无锡市610份、焦作市1 176份、成都市1 186份,有效回收率为98.8%。
本研究共纳入2 972名老年人,其中女性占56.1%,60~<70岁占47.3%;教育水平小学及以下占49.0%,非独居占83.8%,月收入 ≤2 000元占58.1%。常用药获取便利占86.0%,地理可及性可以接受占82.7%;完全自理占75.7%,慢性疾病患病占68.5%。服务利用以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为主(52.7%),其次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31.2%)。见表1。
表1 老年人的一般资料情况[名(%)]
先决因素男496(41.8)534(45.4)275(45.1)1 305(43.9)年龄(岁)70~<80378(31.9)433(36.8)223(36.6)1 034(34.8)≥80220(18.5)175(14.9)138(22.6)533(17.9)教育水平初中225(19.0)277(23.6)168(27.5)670(22.5)高中/中专158(13.3)237(20.2)87(14.3)482(16.2)本科/大专及以上178(15.0)114(9.7)71(11.6)363(12.2)独居167(14.1)180(15.3)134(22.0)481(16.2)非独居1 019(85.9)996(84.7)476(78.0)2 491(83.8)≤2 000591(49.8)868(73.8)269(44.1)1 728(58.1)>2 000~<5 000501(42.2)291(24.7)253(41.5)1 045(35.2)方便获取982(82.8)1 047(89.0)527(86.4)2 556(86.0)不方便获取96(8.1)53(4.5)33(5.4)182(6.1)可以接受953(80.4)997(84.8)508(83.3)2 458(82.7)一般216(18.2)162(13.8)85(13.9)463(15.6)需求因素自理能力完全自理896(75.5)914(77.7)441(72.3)2 251(75.7)慢性疾病数量无454(38.3)359(30.5)125(20.5)938(31.6)1种376(31.7)420(35.7)211(34.6)1 007(33.9)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居家医养结合服务710(59.9)605(51.4)252(41.3)1 567(52.7)社区医养结合服务367(30.9)337(28.7)224(36.7)928(31.2)项目成都焦作无锡合计(1 186名)(1 176名)(610名)(2 972名)性别女690(58.2)642(54.6)335(54.9)1 667(56.1)60~<70588(49.6)568(48.3)249(40.8)1 405(47.3)小学及以下625(52.7)548(46.6)284(46.6)1 457(49.0)居住情况促能因素月收入(元)≥5 00094(7.9)17(1.4)88(14.4)199(6.7)常用药的获取情况不清楚108(9.1)76(6.5)50(8.2)234(7.9)地理可及性不能接受17(1.4)17(1.4)17(2.8)51(1.7)半自理或不能自理290(24.5)262(22.3)169(27.7)721(24.3)2种及以上356(30.0)397(33.8)274(44.9)1 027(34.6)机构医养结合服务109(9.2)234(19.9)134(22.0)477(16.0)
表1展示了无锡市、焦作市、成都市受访老年人的基本特征。成都(49.6%)和焦作(48.3%)60~<70岁老年人占比较高,无锡独居比例最高(22.0%),焦作月收入 ≤2 000元者占比最高(73.8%),无锡 ≥2种慢性疾病者占比最高(44.9%)。成都和焦作服务利用以居家服务为主(59.9%、51.4%);无锡社区和机构服务占比较高(36.7%、22.0%)。
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组有老年人1 567名、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组有老年人928名,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组有老年人477名。经χ2检验,除性别外,三组间年龄、教育水平、居住情况、月收入、常用药获取情况、地理可及性、自理能力及慢性疾病数量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2。
表2 不同特征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利用的差异[名(%)]
项目人数(占比)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组(1 567名)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组(928名)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组(477名)χ2值P值先决因素性别1.40.500女1 667(56.1)866(55.3)535(57.7)266(55.8)男1 305(43.9)701(44.7)393(42.3)211(44.2)年龄(岁)121.0<0.00160~<701 405(47.3)769(49.1)481(51.8)155(32.5)70~<801 034(34.8)539(34.4)337(36.3)158(33.1)≥80533(17.9)259(16.5)110(11.9)164(34.4)教育水平31.1<0.001小学及以下1 457(49.0)810(51.7)407(43.9)240(50.3)初中670(22.5)358(22.8)225(24.2)87(18.2)高中/中专482(16.2)232(14.8)179(19.3)71(14.9)本科/大专及以上363(12.2)167(10.7)117(12.6)79(16.6)居住情况29.2<0.001独居481(16.2)240(15.3)125(13.5)116(24.3)非独居2 491(83.8)1 327(84.7)803(86.5)361(75.7)促能因素月收入(元)95.3<0.001≤2 0001 728(58.1)993(63.4)502(54.1)233(48.8)>2 000~<5 0001 045(35.2)507(32.4)368(39.7)170(35.6)≥5 000199(6.7)67(4.3)58(6.3)74(15.5)常用药的获取情况46.1<0.001方便获取2 556(86.0)1 396(89.1)788(84.9)372(78.0)不方便获取182(6.1)88(5.6)55(5.9)39(8.2)不清楚234(7.9)83(5.3)85(9.2)66(13.8)地理可及性27.7<0.001可以接受2 458(82.7)1 350(86.2)734(79.1)374(78.4)一般463(15.6)195(12.4)175(18.9)93(19.5)不能接受51(1.7)22(1.4)19(2.0)10(2.1)需求因素自理能力113.0<0.001完全自理2 251(75.7)1 159(74.0)800(86.2)292(61.2)半自理或不能自理721(24.3)408(26.0)128(13.8)185(38.8)慢性疾病数量46.9<0.001无938(31.6)555(35.4)278(30.0)105(22.0)1种1 007(33.9)498(31.8)352(37.9)157(32.9)2种及以上1 027(34.6)514(32.8)298(32.1)215(45.1)
多重共线性检验显示各自变量方差膨胀因子均<3,容差值均>0.2,未见明显多重共线性(表3)。多元logistic回归中,模型似然比检验χ2=361.8,P<0.001,提示模型具有统计学意义。OR>1表示相较于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老年人接受居家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概率更高,OR<1则接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概率更高。95%CI不包含1时,提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表3 自变量共线性诊断
项目容差方差膨胀因子性别0.961.04年龄0.781.29教育水平0.511.96居住情况0.871.15月收入0.462.18常用药的获取情况0.651.54地理可及性0.711.41自理能力0.731.37慢性疾病数量0.681.47
相较于机构医养结合服务,非独居(社区:OR=1.49,95%CI:1.14~1.95;居家:OR=1.71,95%CI:1.27~2.31)的老年人选择社区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的概率更高(P<0.05)。年龄70~<80岁(社区:OR=0.47,95%CI:0.35~0.63;居家:OR=0.37,95%CI:0.26~0.51)或 ≥80岁(社区:OR=0.75,95%CI:0.58~0.98)、月收入>2 000~<5 000元(社区OR=0.30,95%CI:0.19~0.47,居家:OR=0.47,95%CI:0.29~0.75)或 ≥5 000元(社区:OR=0.66,95%CI:0.52~0.84)、地理可及性不能接受(社区:OR=0.76,95%CI:0.56~1.03)、常用药获取不便(社区:OR=0.41,95%CI:0.28~0.61)、常用药获取不清楚(社区OR=0.60,95%CI:0.39~0.92,居家:OR=0.59,95%CI:0.38~0.94)、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社区:OR=0.71,95%CI:0.55~0.91;居家:OR=0.31,95%CI:0.23~0.41)及患有2种及以上慢性病(社区:OR=0.64,95%CI:0.47~0.86)或1种慢性病(社区:OR=0.56,95%CI:0.41~0.75)则是老年人选择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显著影响因素(P<0.05)。见表4。
表4 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利用影响因素的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参照:机构医养结合服务)
项目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居家医养结合服务βOR值(95%CI)P值βOR值(95% CI)P值先决因素性别(参照:女)男0.011.01(0.81~1.26)0.918-0.110.90(0.71~1.13)0.355年龄(参照:60~<70岁)≥80岁-0.280.75(0.58~0.98)0.036-0.210.81(0.61~1.07)0.13770~<80岁-0.760.47(0.35~0.63)<0.001-1.000.37(0.26~0.51)<0.001教育水平(参照:小学及以下)本科/大专及以上0.081.08(0.81~1.46)0.5960.191.21(0.88~1.66)0.245高中/中专-0.130.88(0.63~1.24)0.4600.161.18(0.82~1.68)0.375初中-0.260.76(0.51~1.13)0.174-0.130.88(0.58~1.34)0.558居住情况(参照:独居)非独居0.401.49(1.14~1.95)0.0040.541.71(1.27~2.31)<0.001促能因素月收入(参照: ≤2 000元)≥5 000元-0.420.66(0.52~0.84)<0.001-0.100.91(0.70~1.18)0.461>2 000~<5 000元-1.200.30(0.19~0.47)<0.001-0.760.47(0.29~0.75)0.002地理可及性(参照:可以接受)一般0.291.34(0.59~3.02)0.4830.591.81(0.78~4.19)0.170不能接受-0.280.76(0.56~1.03)0.0360.161.17(0.85~1.61)0.334常用药的获取情况(参照:方便获取)不清楚-0.510.60(0.39~0.92)0.019-0.520.59(0.38~0.94)0.026不方便获取-0.880.41(0.28~0.61)<0.001-0.380.68(0.46~1.01)0.057需求因素自理能力(参照:完全自理)半自理或不能自理-0.350.71(0.55~0.91)0.008-1.180.31(0.23~0.41)<0.001慢性疾病数量(参照:无)2种及以上-0.450.64(0.47~0.86)0.0030.111.12(0.82~1.54)0.4841种-0.590.56(0.41~0.75)<0.001-0.050.95(0.69~1.32)0.778
本研究采用目的抽样法,选取无锡市、焦作市和成都市为调查地点,基于以下考量:①三市分别位于中国东、中和西部地区,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资源配置差异。②三市均面临人口老龄化并已开展医养结合实践,可提供充足调查样本。③纳入三市利于提高样本地域多样性,更清晰地揭示影响老年人服务利用的共性个体因素,为医养结合服务开展提供参考。
本研究基于2 972名老年人的问卷调查,分析其医养结合服务利用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83.9%的老年人接受居家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仅16.0%接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与国内相关研究相符[13-14],提示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更符合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和传统观念。
本研究发现,年龄是影响医养结合服务利用的重要因素,70~<80岁群体接受居家社区服务的概率低于60~<70岁群体。该结果与张良文等[15]一致,其指出高龄老年人更倾向选择机构服务。随着年龄增长带来生理机能下降,老年人对专业医疗护理的需求增强,从而促进其对可提供专业医疗服务的机构服务的利用。其次,独居老年人接受机构服务的概率高于居家社区服务。朱迎等[10]亦发现独居老年人选择机构服务的意愿更强。独居老年人更易面临孤独等问题,对身心健康服务的高需求可能促进其机构服务利用[16]。非独居老年人多与配偶或子女同住,家庭支持更充分,既能提供生活照料,也能满足情感与归属需求,因此更倾向于居家社区服务[10]。
本研究发现,收入水平对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利用具有显著影响。与月收入 ≤2 000元者相比,>2 000~<5 000元和 ≥5 000元者接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概率更高。该结果与周梦秋[17]一致,其指出经济因素是制约老年人选择服务模式的重要因素。收入较高、经济保障较好的老年人更有能力入住专业医养结合机构,以享受其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居家社区服务则更经济实惠,门槛较低,是多数老年人可负担的选择。此外,常用药获取情况和地理可及性对居家社区服务的利用亦具有显著影响,方便获取常用药和对居住地至最近服务机构距离表示可接受的老年人,更可能接受居家社区服务。这与李成志[18]的研究相符,其强调提高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的重要性。服务可及性提高可降低老年人使用医疗和养老服务的成本,提高其居家社区服务利用水平。
本研究发现,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接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概率更高。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面临失能程度加深、日常活动受限等问题,对康复护理、压疮预防、并发症处理等专业照护的需求高于健康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则需要长期病情监测、用药调整及健康管理等服务。谢丹妮[19]和王绚等[6]指出,慢性疾病种数越多的老年人,对医疗康复保健服务需求更高。张良文等[15]研究亦表明,老年人自理情况越差越倾向入住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这提示,健康状况较差、医疗需求较高的老年人更多地接受可提供全天候专业医疗服务的机构服务,以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照护。
从形成机制看,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利用模式由个体特征、健康需求、家庭支持与服务供给条件共同作用形成。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功能衰退和健康风险逐步累积,独居状态导致其日常照护支持和医疗协助的可获得性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其对专业化、连续性照护服务的依赖,从而促进其选择机构服务。相比之下,健康状况较好且与家人同住的老年人可依托家庭支持与社区资源,通过居家或社区服务满足日常医疗与照护需求。此外,自理能力下降、慢性疾病负担较重的老年人对连续性医疗照护、专业护理及风险应对能力的需求更强,更倾向机构服务;而收入水平、常用药获取便利性及服务可及性等因素,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老年人不同服务模式的可负担性与可获得性,促成其在居家社区与机构服务之间的差异化选择,该结果符合安德森模型关于先决因素、促能因素与需求因素共同作用于卫生服务利用的理论假设。
本研究中以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为主、机构服务为补充的服务利用结构,与多国老年照护体系的基本格局相吻合。世界卫生组织在老年人整合照护框架中指出,老年人照护应优先依托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机构照护主要面向功能严重受损人群[2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长期护理的比较研究亦显示,多数发达国家长期护理服务以居家和社区照护为主,机构照护更多集中于高医疗依赖老年人。例如,独居且需要全天候护理和监督的老年人,或居住在偏远地区且家庭护理支持有限的老年人,随着需求增加,可能难以继续居家护理,最终需要转向机构护理[21],与本研究结果一致。在具体国家层面,德国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后,形成了以居家照护为主、机构照护为补充的长期照护服务结构[22];日本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下,同样以居家和社区照护服务作为老年照护的核心内容[23-24]。
本研究仍存在一定的不足:①采用目的抽样,研究对象仅覆盖成都、焦作和无锡三市曾经或正在接受医养结合服务的老年人,未纳入更多省份样本,且未考虑城乡服务资源差异,不具备全国代表性;②采用横断面设计,仅反映特定时间点的服务利用情况,无法动态追踪老年人健康状况、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化对服务利用的长期影响。
综上所述,本研究调查无锡、焦作、成都三市曾经或正在接受医养结合服务的老年人,结果显示不同的特征的老年人群对于服务的利用存在差异,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是老年人接受服务的主要模式。非独居、60~<70岁、月收入 ≤2 000元、常用药方便获取、地理可及性可接受、完全自理及慢性疾病数量少的老年人更倾向于接受居家社区服务。今后应进一步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核心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精准定位不同老年人群特征,重点关注独居、低收入且自理能力较差的特殊群体,对照护需求较高者提供专业化的机构服务。此外,相关服务提供主体应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拓展服务项目种类并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同时完善医保支付相关机制、加快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减轻老年人经济负担,在此基础上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助力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利益冲突声明:本文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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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utilization of integrated medical and care service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among the elderly in Wuxi, Jiaozuo, and Cheng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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